雇主支付雇員提供工作
雇主是指雇用或投入工作的組織、政府實體、機構、公司、專業服務公司、非營利協會、小企業、商店或個人,稱為雇員或工作人員。
在一些組織中,想要展示他們的平等主義,並傳遞出所有員工都是平等的資訊;他們只是有不同的工作,員工通常被稱為同事或團隊成員。在實施員工授權的其他組織中,員工仍然被稱為員工,但他們常常可以告訴您公司對他們與員工關係的重視程度。
雇主如何補償雇員?
作為對雇員工作或服務的交換,雇主支付的報酬可能包括薪水、小時薪水和高於最低工資的福利。
大多數雇主為員工提供全面的員工福利,因為他們可以負擔得起福利,包括健康保險和帶薪休假、假期。雇主必須提供健康保險或支付費用。
如果雇主的僱員人數少沒有50名或更多的雇員,他們可以選擇只支付薪水或小時薪水,不提供雇員福利。
雇主與雇員訂立雇傭協定
工作由雇員根據口頭或默示或書面契约協定或契约為雇主執行。一些雇主用聘僱函來確認雇傭關係的細節。
除非有具體的契约,否則雇員是隨意的。這意味著他們可以隨時辭職,雇主也可以隨時解雇他們。傳統上,雇員辭職要提前兩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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