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1日 星期五

到底什麼是員工?

員工在分類和薪酬方面有著明顯的差異
雇員是指受雇於雇主從事特定工作的個人。該雇員是在申請和面試過程中被雇主選定為雇員後雇用的。這種選擇是在雇主發現申請人是最有資格從事這項工作的申請人之後進行的。
個人的雇傭條款由錄用通知書、雇傭合同或口頭規定
在非工會工作場所,每個員工都會自行協商雇傭條款。許多人根本不通過談判來選擇接受雇主給他們的報價。
在以工會為代表的工作場所,集體談判協定涵蓋了雇員與工作場所關係的大多數方面,包括報酬、福利、工作時間、病假和休假。該契约還保護了加入工會的雇員的權利,並為雇員提供了艱難工作場所待遇的選擇。
大多數在服務或產品創造崗位上工作的員工都有一個很窄的潜在薪資範圍,因為他們的工作是在考慮薪資範圍和福利的情况下定義的。高級領導和經理的員工更有可能在雇傭合同中獲得工作機會。
員工做什麼?
雇員在工作任務中從事非全日制、全日制或臨時性工作。
雇員以自己的技能、知識、經驗和貢獻換取雇主的補償。
免稅雇員在完成一項完整工作所需的盡可能多的時間內獲得報酬。雇主必須按每小時工作向非免稅雇員支付薪水,因為他們按小時支付薪水。
更多關於員工及其工作的資訊
每個員工都有特定的工作要完成,這通常由工作描述來定義。
在責任組織中,績效發展規劃過程定義了員工的工作和組織對員工績效的期望。
它還應該幫助員工設定目標並跟踪他們的表現。此外,績效管理系統應幫助員工發展其持續技能,並採取職業道路。
員工在市場行銷或人力資源等職能部門工作。雇員有一個老闆,他或她向經理彙報並接受其指導的人。員工應該期望他將從經理那裡得到合理、專業的待遇。員工也有與他們一起完成部門工作的同事。
雇主向雇員提供執行工作所需的工具和設備,如電腦、電話、手機、筆記型電腦、辦公桌和用品。
在具有前瞻性思維的組織中,員工從經理那裡獲得“頻繁的績效回饋”、“獎勵和認可”以及“合理的福利待遇”。
儘管大多數雇傭關係都是隨意的,但成功完成工作的員工很可能(雖然不能保證)保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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