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可以要求雇員做任何合法的事情。但是,他們應該嗎?
有時工作場所會發生意外,比如漏水,影印機壞了,傳染病發生了,網絡癱瘓了,還有其他一些意想不到的混亂,可能會使辦公室環境不健康或中斷工作,必須有人清理。那麼管理者應該怎麼做呢?哪幾事是經理不應該做的?
1. 任何你不願意做的事
讓我們談談清理髒亂的事。它們是不愉快的任務,你可能有維修服務或建築工人來照顧它們。但是,如果你在工作日的中間被困在一個混亂的環境中,而服務或員工無法處理它,會發生什麼呢?
如果有人在他們的工作描述中有這個職責,那就太棒了。如果沒有,你必須分配它。如果你不輪到你,就不要把那樣的工作分配出去。遲早,在一個小企業裏,每個人都要做一些粗俗的事情。老闆得先做,否則,否則,別要求你的員工。
2. 取消假期
大多數危機都是由於缺乏計畫造成的。不要要求員工取消事先計畫好的假期,尤其是如果有其他朋友和家人指望他,而且他們已經購買了機票。
假期是神聖的時間。這是薪酬的一部分,所以不要要求員工取消。
3. 超時工作
有些企業的工作時間很瘋狂,尤其是週期性的。但是,這是工作的一部分。有一個需要不時額外催促的截止日期是可以的,但是讓你的員工工作時間超過他們原本約定的工作時間,把他們逼到懸崖邊上是不好的。
如果你的部門不能在40小時內完成工作(或者不管你所在行業的標準是什麼),你要麼需要獲得新員工的準予,要麼改變工作重點。
4. 生病的時候工作
對於發燒、嘔吐或其他傳染性疾病,讓你的員工康復。食品服務業尤其如此,因為不允許病假而臭名昭著。
如果你強迫員工生病上班,他們會傳播病菌,其他人也會生病。把他們送回家,他們會康復的,你們其他人將避免最新的瘟疫(希望如此)。好的管理者讓員工利用病假時間(首先提供病假時間)。
5. 為你承擔責任
你讓你的員工做X,但這是失敗的。當你的老闆打電話給你時,你是說“我會和小珍談談,確保這事再也不會發生。”或者,你說的是對的,也就是說,“這是我的主意,我承擔全部責任。”
很多老闆都是前者。這是可以理解的,這是一種自我保護的反射,但這是錯誤的。你的錯誤,你的後果。而且,很多事情你也沒有特別授權或要求。你的部門是你的責任。即使員工犯了錯誤,也不能把他們扔到車下。
6. 忍受欺負人的同事
欺淩在並不違法,只要欺淩的原因不是種族、性別或其他受保護階層。但是,任何一個經理都不應該允許她所在部門的欺淩行為。
努力使你的部門成為一個讓人尊重的地方。如果你所在部門的欺負者不友善,即使她表現出色,也要把她踢到路邊。沒有人值得和一個混蛋一起工作,作為經理,你的工作就是擺脫這些混蛋。
7. 偽造記錄
通常是一些小事情,比如文件上收到的日期,或者給供應商發一封電子郵件,說支票在郵件裏,而不是在郵件裏。你和你的員工應該爭取百分之百的誠實。別讓他們替你撒謊。他們會失去對你的尊重。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